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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21-01-0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规划(2016-2020年)》(陕高教生〔2015〕5号),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典型,省委教育工委开展了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我校被评为“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主任毛志宏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将“心理育人”纳入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积极构建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建立了学校、学院、学生会、班级、宿舍“五级联动”预警体系,为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四五”期间,学校心理育人工作将按照学校整体规划布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不断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助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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