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在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多功能厅组织召开了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宣讲会。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蒋毓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楠及部分2018届基层就业、申请代偿的毕业生参加了此次宣讲会。会议由王楠主持。
会上,王楠对什么是代偿、代偿对象、就业地区和基层单位界定、代偿金额和办法、申请条件和程序以及在岗职位认定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说明,并详细宣讲解读了《财政部、教育部<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她结合实例,强调了基层就业代偿申请条件的界定,指出同学们在申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讲解了材料审核认定的流程和具体办法,并区分了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差别,指导基层就业毕业生更好地了解国家基层就业代偿政策,切实帮助我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申报、了解代偿金发放流程。
会后,蒋毓新、王楠针对同学们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咨询解答和个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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