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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学习成果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中省和学校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19-202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校在籍本科生(休学、交换均需统计在内)

二、时间范围

2019-2020学年,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三、采集内容

1.本科生学习成效(附件1)。

1.学科竞赛获奖: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学科竞赛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其统计范围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全国临床技能大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

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项数。

3.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

4.学生发表作品数: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的数量(例如:诗歌、散文、小说等)。

5.学生获准专利数: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著作权的数量。

6.英语等级考试:指全国大学生四、六级英语考试。各学院不需要填写。

7.参加国际会议:指在校本科生受邀参加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并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大会发言的人次数。

8. 职业资格证书: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内的140项职业资格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注:以上(1).(2)项获奖项目不能重复统计。此项表中所填数据应与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中数据数量保持一致。

2.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附件2)。

3.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附件3)。

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体育类专业用)(附件4)。

5.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附件5)。

6.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附件6)。

7.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附件7)。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数据准确。各学院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统计,准确填报,切实做好本科生学习成果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

2.质量把关,确保及时报送。各学院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附件中的子表),按照示例格式填写(不要对Excel表格进行任何格式的改动),并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数据压缩包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副书记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文件报送模块报送。

联系人:汤治国 联系电话:85310322

通知附件.zip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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