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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2017级学生中开展“润物无声”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润物无声”助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通过我校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项目。根据《“润物无声”助学金捐赠协议》约定和《陕西师范大学“润物无声”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润物无声”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2016级、2017级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品行优良、热心公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资助标准、资助办法和本轮评选名额分配

1.资助名额

本轮“润物无声”助学金共资助本科生30名。其中师范类专业学生15名,非师范类专业学生15名。

2.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

获得资助的每名学生每年资助6000元。6000元资助费用按12个月逐月发放,每月发放500元。

获得资助的学生每半年考核一次,若无违法违纪情况、无奢侈浪费现象即可继续获得资助,一直到资助对象本科毕业为止。

3.本次评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名额根据各学院人数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划分。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举止文明,生活俭朴;

2.学习刻苦,勤奋努力,原则上没有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申请。

四、材料报送要求

以下材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请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准备。

1.填写《“润物无声”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见附件2);

2.申请学生须用A4白纸(加封面,封面要求写清2018年“润物无声”助学金申请书)手写申请书一份,字迹工整清晰,落款写清申请人和日期(纸质版材料一份);

3.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材料一份);

4.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份);

5.填写《“润物无声”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电子版汇总表文件以“学院+学生姓名+学号”压缩文件统一报送,电子版文件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件命名为“**学院2017—2018学年‘润物无声助学金’报送材料”。

五、评选流程

1.3月9日—12日,学生申请阶段。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递交所在学院。

2.3月13日—16日,学院审核上报阶段。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各班级推荐上报的拟受助学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

3.3月17日—23日,学校评审阶段。学校“润物无声”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请各学院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学生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段304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qgzxzx@sn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6、2017级“润物无声”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润物无声”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

附件4:2016、2017级“润物无声”助学金汇总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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