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处《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第7次晚点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晚点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辅导员应在每周日、节假日收假后组织学生进行晚点名,按要求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我在校园详细统计学生返校情况。
在4月11日的晚点名中,全校大多数辅导员能够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晚点名主题宣讲内容、上报晚点名地址等,还有部分老师需要进一步规范晚点名工作。现将晚点名情况进行通报(晚点名统计情况以及主体内容情况见附件)
4月11日晚点名情况 .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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