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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风采”专栏新闻稿件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网站“学院风采”专栏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及时反映各学院(部)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新闻稿件采写、审核、投稿等相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稿件要求

1.新闻稿件要语言简洁流畅,结构条理清晰,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无错别字和错误表述。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写作质量较差的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2.稿件内容要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扣本科生教育管理中心工作,重点报道各学院(部)特色、创新和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反映学院(部)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资助育人、心理健康、学生安全稳定、国防教育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其他类别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3.新闻稿件撰写、报送要注重时效性。原则上各学院(部)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投送稿件,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报送不及时,失去新闻时效性的,一般不予采用。

二、审核程序

1.建立工作责任机制。为保证新闻内容的客观准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要建立新闻稿件采编责任制。

2.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即原稿由编辑人员初审,各学院(部)通讯员复审,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处级干部终审。报送稿件须注明审核人姓名,未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的稿件不予报道。

3.各学院(部)要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出错或投递与学生工作无关新闻三次以上的学院(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进行通报,并建立宣传工作“负面清单”。

三、报送方式

1.新闻稿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投稿时应在新闻标题下方注明投稿单位、作者及联系方式、审核人、摄影者姓名。

2.新闻图片要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发生场景。重要事件或人物需在图片下方添加文字说明。

3.新闻稿件统一发至本科生教育管理科邮箱jygl@snnu.edu.cn,经审核后,予以发布。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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