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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预)科生校外住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部):

为排查隐患,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等规定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对本(预)科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学院(部)要全面排查本(预)科生校外住宿的情况,建立并动态管理校外住宿学生数据库,如有校外住宿学生人数有新增或减少,要及时向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报送相关情况;要确切掌握学生校外住宿地点、紧急联系人、生活条件及环境等具体情况,形成应急预案。

二、加强教育,做实管理。各学院(部)要教育引导校外住宿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避免校外住宿学生管理“脱节”;辅导员要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联系,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近况,督促家长履行陪护和监管义务。

三、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对确因特殊原因不宜在校集体住宿的学生,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监护人同意—学院审批—学工部审批备案”的流程,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的申请审批程序。

四、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各学院(部)要落实一线规则,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辅导员和班团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畅通信息渠道,掌握实际情况。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学院(部)要向学生监护人通报情况,并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请有校外住宿学生的学院(部)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校外住宿情况登记表》(附件1)、没有校外住宿学生的学院(部)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校外住宿情况报告》(附件2),9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shengchu@sn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综合办公室(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1室)。

联系人:崔林刚

联系电话:85310323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校外住宿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本(预)科生校外住宿情况报告.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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