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检查结果及结项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一般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正式立项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对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答辩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确定《新时代高校体育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合路径研究》等12项一般课题(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通过中期检查并拨付经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费管理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可报销经费的额度为项目支持经费的50%(具体可报销科目参见附件2)。

、结项要求

1.各课题组成员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结项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2.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新版申请书至邮箱:xueshengchu@snnu.edu.cn并电话(029-85310322)告知。变更相关要求如下: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属单位、改变项目名称、调整研究内容、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项,需在课题成员内部达成一致后提交申报书至中心,经由中心审核同意后生效;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项目所属单位审核后,提交说明至中心;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由项目所属单位直接审批并报中心备案。

3.所有结项成果归属集体为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不为其他集体单位所有。

、其他要求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本中心专项课题,且课题已拨付经费将被追回。


联系人:时浩翔

联系电话:85310322


 附件1: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结果.xlsx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经费管理办法.docx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8日

关闭
上一篇:关于组织参加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陕西师范大学选聘2021至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