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红石榴班”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红石榴班”培训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级本科生、2021级本(预)科生(每个院部推荐2名学员)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0至2022年10月

三、培训内容

1.理论学习。开设理论学习课程,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和知识储备,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

2.实务培训。开设实务培训课程,邀请经验丰富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专干,围绕如何发挥一线助手作用进行专项培训,为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奠定思想根基和方法基础。

3.红色实践。组织学生前往红色教育基地,感受红色文化,赓续红色基因,引导学生在思想层面加深对爱国主义精神的理解,实现思想素养、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4.交流体验。组织交流学习和工作研讨,拓宽工作视野,学习汲取兄弟高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为更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培训要求

1.“红石榴班”活动以班为单位开展,班内选拔班长,并定期对班级学习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学习心得体会进行成果展示。

2.学习培训期间,“红石榴班”学生需积极参与并协助开展“红石榴”理论学习、实务培训、红色实践、交流体验和“红石榴班话成长”开放日活动,定期对其所参与的活动、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3.结业后,“红石榴班”学生应继续参与相关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现“红石榴班”风采。

4.学校将对“红石榴班”学生建立培养档案,对于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向所在院部通报,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在推优入党、学生干部遴选、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报送要求

 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并于10月25日前将《陕西师范大学“红石榴”学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科(新勇活动中心东3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系 人:焦原磊  米尔微提

   箱:xgbsgk@snnu.edu.cn

联系电话:029-81530846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红石榴班”学员推荐表》.docx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21

 

关闭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石榴籽工作坊”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爱冰雪·迎冬奥” 2021年校园冬奥知识竞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