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不断提高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和专业水平,从心理专业角度赋能学生工作,助力育德育心。现决定开展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十一周至第十四周每周星期五(2021年11月12日、11月19日、11月26日、12月3日)
二、培训对象
各培养单位主管学生工作处级干部及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培训地点
会场一: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生剧场(人员安排详见附件)
会场二: 文汇楼A区一层报告厅(人员安排详见附件)
四、具体安排

(培训安排如有变化,以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实际通知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学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进行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二)课堂上不得做与培训学习无关的事情。不随意讲话和进出教室,上课时保证通讯工具静音。
(三)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辅导员需提前一天写请假条,经培养单位批准后报至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附件: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会场安排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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