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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答辩结果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对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关于对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一般课题进行结项审核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答辩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确定《新时代高校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创新研究与实践》等12项重点课题通过中期检查(具体名单参见附件1);确定《新时代高校体育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合路径研究》等12项一般课题正式结项(具体名单参见附件2),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费管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可报销经费的额度为项目支持经费的50%。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中期检查通过后各课题组已报销最高额度为50%的项目经费,正式结项后可报销剩余经费。

(具体可报销科目参见附件3)

二、重点课题结项要求

1.各课题组成员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结项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2.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需重新提交新版申请书至邮箱:szzx@snnu.edu.cn。变更相关要求如下: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属单位、改变项目名称、调整研究内容、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等事项,需在课题成员内部达成一致后提交申报书至中心,经由中心审核同意后生效;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思路或研究计划,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行申请终止或撤销项目,项目所属单位审核后,提交说明至中心;调整各类项目的课题组成员,由项目所属单位直接审批并报中心备案。

3.所有结项成果归属集体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不为其他集体单位所有。

4.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本中心专项课题,且课题已拨付经费将被追回。

三、一般课题后续要求

各一般课题项目组请结合专家点评意见进一步完善结项材料,并于5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最终版结项材料(结项申请书、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具体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szzx@snnu.edu.cn,文件命名:项目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结项最终材料。

各课题组要继续开展项目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走深走实,促进项目成果转化与落地,结合我校实际,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相关成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支撑实践研究、研究指导学工实践、助力我校学生工作。


 附件1:2020-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重点课题)中检通过名单.xls

 附件2:2020-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一般课题)成功结项名单.xlsx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经费管理办法.docx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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