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确认对象
我校2023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由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二、确认流程
1.毕业生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资料修改”,逐项检查、修改并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不可空缺任何栏目,毕业生应提供个人有效的联系信息及其父母等信息,确保毕业后一段时间内能联系到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获得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请登录系统输入登录名和密码进入管理系统(密码如果忘记,请自行与区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寻求解决)。
2.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
①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
②升学的请填写本人研究生录取学校信息。
③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3.变更原因统一为“毕业离校、毕业就业或毕业升学”。
4.“联系人信息”请填写本人共同借款人信息。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要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并在系统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未在系统进行修改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生务必重视。
5.“个人信息变更”录入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资料修改。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毕业申请”仅可申请确认一次,确认后需变更信息的,在相关栏目中填写正确信息即可,无需再次申请。
6.学生确认完毕后,在第一时间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
7.毕业生网上信息确认工作须在6月15日前完成,未完成贷款确认手续的借款毕业生,学校将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8.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理系统内统一复核所有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9.考取或推免研究生的毕业生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如果未按期限办理手续,将从9月1日起承担利息。
10.毕业生打印填写还款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交至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于6月21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毕业生,可选择通过登录页面下方“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重置密码或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2.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毕业生先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毕业确认。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应及时与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攻读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由毕业生自付。
3.贷款毕业生因应征入伍、休学、留级等其他延迟学制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4.毕业生应按照还款指南(详见附件3)操作流程按时还款,也可提前还款。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确认还款额度,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要注意助学贷款逾期记录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生活,拖欠还款严重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根据经办银行毕业手续要求进行办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手续办理是关系到学生个人信用和正常毕业的重要工作,要通过晚点名、班会、QQ工作群等督促贷款学生认真了解毕业确认和还款流程,按时办理展期与还款手续,知晓违约责任,加强诚信教育,督促学生按时还款,未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贷款毕业生将根据相关规定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名单.xls
附件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doc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