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让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和捐赠方进一步了解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继续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自强不息,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0名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并对不符合资助要求的受助学生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新长城自强助学金”20名受助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符合继续资助的学生需提交材料
填写《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一式两份,多页需双面打印,其中,“过去一年的学习情况”一栏需填写上学年必修课单科最低成绩,成绩有“0”或不及格者,院部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一份;纸质版材料需粘贴或彩色打印证件照片;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需在“学院意见”一栏签署针对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及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品行表现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章。
三、调整及取消资格条件
受助学生如存在下列情况,经核实,在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停止资助并取消今后的申请资格,同时为捐赠人选择新的资助对象。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每学期学习成绩出现3门以上(不含3门)不及格者;
4.经查实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者;
6.接受其它社会类资助或奖励大于5000元/年者(有特别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成长记录表上说明原因);
7.退学、修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者。
受助资格调整及取消的学生需提交《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
8.主动申请放弃者(自动放弃申请者,需提交个人放弃申请,A4白纸手写,明确主动放弃原因)。
四、新更换资助的学生需提交材料
学院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重新推荐合适人选(建议同年级学生替换),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附件3),需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盖章。
2.拟受助学生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4)。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书》(附件5)一份;打印后手写,字数不少于400字,内容包含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对新长城的理解及自己的人生理想;最后落款请写明申请人及申请日期。
4.学院统一填写《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助学金考核工作并指导学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认真审核受助学生考核材料,仔细了解候选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严格流程,切实发挥“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资助帮扶作用。纸质版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9日(星期一)中午12:00点前提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qgzxzx@snnu.edu.cn。
联系人:魏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0324
附件1:2021级“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xlsx
附件2:新长城受益学生成长记录表.docx
附件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5: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书(双面打印后手写).pdf
附件6: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xls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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