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办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含公费生),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类别
(一)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1.贷款金额: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20000元。
2.续贷申请:续贷学生有现场办理和远程办理两种形式。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
3.时间安排:陕西省原则上为2024年7月15日--9月15日,在校生和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其他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4.回执录入:学生返校后需将《贷款受理证明》(可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电子版提交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含2024级新生)于9月10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箱。
5.贷款抵扣: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中填写信息,贷款受理后,按照汇总表中填写的对应金额,学宿费部分金额将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学校账户,生活费部分金额将在贷款学生的“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如因其他客观原因致使汇总表中填写金额不精准,则待全体学生的贷款均到校后实行“多退少补”,即计划财务处将根据贷款金额与学宿费金额差额进行统一抵扣,贷款多出的部分将退还至学生统一办理的中国银行卡(本科生)和中国建设银行卡(研究生)中,学宿费不足的部分则需要学生进行补充缴纳。
(二)其他银行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
1.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地农村信用社及其他商业银行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注意,因各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材料要求不同,学生本人可根据当地经办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过程中如需在材料上加盖学校资助部门公章,可于9月底前在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
2.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账户信息:
户名:陕西师范大学(资金性质:预算收入汇缴专户)
学校账号:102401767957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791003751
3.贷款认领:建议学生办理贷款时提醒经办银行备注学生姓名、学号(避免因同名无法核实学生贷款的情况),学生贷款到校后,学生本人需前往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贷款到账说明,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校务楼513计划财务处会计管理科认领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提醒
1.因生源地无法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开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不能重复申请。
2.原则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开学后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3.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讲,并做好贷后诚信教育管理,引导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承担的后果,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督促借款学生按时还款、履约践诺。
附件: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表.xls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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