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诚信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战略号召,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了三个层面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每个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开展诚信教育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优良传统,从2003年起,学校将每年4月确定为“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月”。此项工作实施十年来,通过坚持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学活动,在校内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诚实守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校内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今年4月是我校第十二个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月,为切实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题:诚信奋斗为人,严谨求真为学
口号:诚信“闪star” 践行你我他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学部组织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立德篇
立德篇是本届诚信教育活动月的基础环节,以诚信奋斗为主基调,通过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规范学生的诚信行为,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
1.教育环节
(1)举行诚信主题教育座谈会
各学院、教学部要围绕本届活动月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生特点,创新教育形式,挖掘诚信内涵,以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诚信教育座谈会。
(2)举办征信知识讲座
学校将针对在校学生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报告和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明确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践行诚信美德,感恩于心,诚信于行。
2.实践环节
(1)开展诚信“闪star”评选活动
学生可登录新浪微博,通过参与微话题#诚信闪star#的形式,同时@陕西师范大学官方微博(@陕西师范大学),分享身边的诚信人物、诚信故事或上传以诚信为主题的原创书画、摄影、微电影等作品,传递正能量。学校将以作品质量、微博转发数和点赞数作为参考依据,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同时,针对在活动中产生良好影响的优秀学生,学校将邀请其做客“微访谈”进行宣传。学校将在此话题下公布优秀作品和优秀学生名单,并以私信方式联系获奖者。
(2)实施贷后诚信教育管理
学校将进一步开展违约毕业生的贷款催缴工作,深入各院部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助学贷款违约学生情况,听取院部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总结,力求降低违约率,维护学生的信用记录和学校利益。
(二)为学篇
求真为学是本届诚信教育活动月的关键环节,以严谨求真为主基调,通过对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的宣传教育与积极引导,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规范学生的学术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
1.开展学生为学诚信状况问卷调查。针对学业诚信、学术诚信,以匿名填写问卷的方式,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抽样,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进行调查,形成《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为学诚信状况调查报告》,全面反映学生学业和学术上的诚信状况,为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诚信教育提供决策依据。
2.进行学生科研诚信督导检查。学校以科研助学的形式,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科研助学工作,在学生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学校将联合学院成立学生科研诚信监督检查小组,对勤助科研项目申请、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诚信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评优和受助资格。
四、活动阶段
本次诚信教育活动月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4月4日—4月11日)
各学院、教学部要大力宣传第十二届诚信教育活动月的主题和相关内容,安排部署本单位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有关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2日—4月25日)
各学院、教学部要围绕活动主题,配合学校做好有关“诚信教育活动月”的整体工作。各学院、教学部要结合毕业教育有关工作要求,在活动中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诚信、学术诚信的教育;要结合国家有关免费师范生政策精神,在诚信教育活动中加强对免费师范生的职业理想教育和诚信履约教育,引导免费师范生信守承诺、立志从教;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助学贷款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助学资金循环使用的效益,维护学生信誉和学校声誉。
3.总结表彰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各学院、教学部对本单位诚信教育活动月进行总结,学校将对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诚信教育的意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学院、教学部要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紧紧围绕本年度学生工作要点和本届“诚信教育活动月”主题,加大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的力度,让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成为学生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完善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各学院、教学部要认真梳理总结历年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月”的经验,探索学生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常年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不断巩固学生诚信教育的成效,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请各学院、教学部在4月29日前报送本单位本届“诚信教育活动月”的情况总结、特色活动介绍、成果成效、典型图片等资料。并将图文资料发送至邮箱:qgzxzx@snnu.edu.cn
学生处 校团委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