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推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应用和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6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均不含公费生,且需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注: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贷款学生按照培训操作流程下载手机“中国银行app”并提交贷款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

2.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咨询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科生)联系电话:029-85310324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联系电话:029-85310349

中国银行师大路支行联系电话:029—85415808、029—85239545

银行营业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三、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11月7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宣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尚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因,及时帮助学生了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切实解决学生存在的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

2.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指导贷款学生通过贷款系统在线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各培养单位要积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和发放工作,责任到人,通知到位,同时做好学生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履约践诺,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申请操作流程.pdf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4日

关闭
下一篇:关于第八届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面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