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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9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各学院:

为切实发挥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的育人实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打造勤工助学活动“一院一品”特色项目,构建“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育人模式,努力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学生处决定继续设立2019年勤助实践创新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项目开展应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构建优良学风主旋律,立足深化和巩固学生专业学习基础,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学生自助助人、服务师生、回报社会的育人平台为目标。申报项目题目自拟,项目设立之初要确保各项目标在运行周期内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数额及经费支持

一般项目拟批准立项40项,每项支持经费5000元;重点项目拟批准立项50项,每项支持经费8000元。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2019年3月12日—3月18日)

各单位申报项目的团队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于3月18日(周一)下午5:00前由申报单位、学院统一交至雁塔校区教育管理科(六附楼)或长安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gzxzx@snnu.edu.cn邮箱。2018年实践创新项目答辩结果为优秀项目的单位,只需提供2019年实践创新项目相应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无需参加立项答辩。

(二)评审阶段(2019年3月19日—3月22日)

学校实践创新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项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阶段(2019年3月底—2020年3月底)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19年3月底-2020年3月底),中期检查和结项答辩工作另行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注重发挥实践创新项目在全员育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实践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申报工作坚持“总体统筹,总量控制,择优立项”的原则,鼓励校内各单位、各学院进行申报,努力打造“一院一品”实践项目,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实效。

(二)加强创新,突出导向。

各申报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组织立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将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工作思想融入项目实施之中。项目执行要突出构建优良学风的主体导向,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基础为目标,努力让学生在参与实践创新的过程中实现全面发展。

(三)完善管理,发挥作用。

学生处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完善项目立项、效果评估、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执行。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实践创新项目资助育人的双重作用,在项目执行中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附件:2019年实践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学生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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