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文件通知,为做好往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在岗确认工作
(一)确认对象
2024届和2025届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
(二)确认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2024届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2025届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在系统的“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注:2024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模块进行。
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新单位仍要符合审核标准说明要求(附件2)并需重新上传材料,注意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
2.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需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
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复核工作
(一)确认对象
已在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申请,但未通过培养单位、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年毕业生。
(二)复核流程
1.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学生在系统的“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
2.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条件及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批量导出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打印后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本科生提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提交至文汇楼A段513室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7月1日
3.复核通过在职在岗确认工作
申请复核待学院、学校、中央审核通过的2025届毕业生还需按照上述在职在岗确认工作流程要求,于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在职在岗确认,请相关学生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复核与在职在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咨询方式
1.本科生:李老师 029-85310324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4室
2.研究生:艾老师 029-85310349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3室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