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成功办理助学贷款后无需再缴纳学宿费,财务处显示欠缴学宿费状态的可先不予处理,预计每年12月初所有贷款学生贷款均到账后财务处统一进行学宿费抵扣,多退少补,抵扣后如有余额则直接退还至学生的银行卡,默认为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本预科生为中国银行卡、研究生为建行卡),特殊情况会通过辅导员联系确认。
学校学宿费抵扣余额退还是在贷款银行转至学校账户学宿费的基础上进行,生活费部分贷款银行直接转至学生贷款账户,学生可在贷款账户、贷款经办银行APP等查询,不包含在学校抵扣退费金额中。
(2)其他地方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成功办理助学贷款后无需再缴纳学宿费,财务处显示欠缴学宿费状态的可先不予处理,待助学贷款资金到学校账户后,学生需来新勇活动中心东304开具《贷款到账说明》,随后携说明去校务楼513财务处处理学宿费抵扣事宜。
(3)校园地助学贷款
校园地助学贷款统一经中国银行贷款系统进行处理,本预科生、研究生分别由学生资助中心和研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将在申请截止后统一处理,学生系统申请成功后等待审核即可,如贷款审核通过且已放款,学校将统一处理学宿费抵扣事宜,预计在每年11月底或12月初,特殊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