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2011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批复的函》,为我校7名入伍学生批复学费补偿资助金84750元。这是继我校2009届13名毕业生入伍、2010届4名毕业生入伍之后,我校第三批参军入伍学生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自2009年国家实施征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以来,我校共有24名学生光荣入伍,获得学费补 偿贷款代偿资助金额共计412041元。
征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下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改变部队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2011年开始,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均可获得相应阶段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大学四年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24000元代偿资助。
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和促进大学生多渠道就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紧密协作,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橱窗等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并编印下发政策问答宣传材料、召开现役优秀士兵报告会,在校内产生了广泛影响,并得到了陕西省教育厅的表彰。
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教育部资助,保障入伍毕业生的利益,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一方面与入伍毕业生保持联系,根据每位同学的具体情况整理相应的申报材料,另一方面与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保持沟通,即时了解工作的最新进展,确保每名入伍学生都能按时获得足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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