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学校研究,现开展陕西师范大学“红石榴”班培训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通过理论学习、实务培训、红色实践和交流体验等形式,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对象
2019级、2020级本(预)科生(各学院1名)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学习
开设理论学习课程,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和知识储备,增强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
2.实务培训
开设实务培训课程,邀请经验丰富的少数民族学生工作专干,就如何发挥一线助手作用进行专项培训,深化对个人职责定位的认识,为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奠定思想和方法基础。
3.红色实践
开展红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前往红色教育基地,感受红色文化、革命文化的力量,引导学生在思想层面加深对爱国主义精神的理解,教育学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实现思想素养、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4.交流体验
组织交流体验研讨,为学生搭建分享体会、交流思想、凝聚共识的平台,拓宽工作视野,学习汲取友邻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特色作法,为更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五、培养管理
1.“红石榴”班学习实践为期一年,活动以班为单位开展,在“红石榴”班内选拔班长,并定期对班级学习组织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和学习心得体会进行成果展示。
2.学习培训期间,“红石榴”班学生需积极参与并协助开展“红石榴”理论学习、“红石榴”实务培训、“红石榴”红色实践、“红石榴”交流体验等活动,定期对其所参与的活动、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3.结业后,“红石榴”班学生继续参与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传播正能量,感染更多少数民族学生,充分展现“红石榴”班风采。
4.考评方面,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对“红石榴”班学生建立培养档案,对于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向所在学院通报,对“红石榴”班表现优秀的个人,将在推优入党、学生干部遴选、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六、报送要求
各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工作专干负责“红石榴”班学生推荐工作。推荐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红石榴”班报名表(附件)。并于10月19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上交至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科(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2),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xgbsgk@snnu.edu.cn。
联系人:雷培强 米尔微提
联系电话:029-81530846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红石榴”班报名表.docx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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