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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重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8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关于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正式立项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及《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简称中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

二、中检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检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心邀请专家进行相关评审工作。

2.课题应按照《专项课题申请书》中批准的预期成果、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进行。

3.中检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课题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归属集体是否为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有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通过检查的课题将予以支持经费,如两次未通过中检将撤销已立项课题并取消经费支持。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不予拨付经费。

2.参加中检的课题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1);

2)研究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3)研究实施佐证材料(包括原始会议记录、调研记录等,一式一份);

4)研究经费使用清单(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各课题负责人于311日(星期)前提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zzx@snnu.edu.cn。

3.请各课题组高度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及时提醒督促课题组成员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遵守立项时的承诺,切实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4.因岗位调整离开学工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如继续参与课题,研究中心将继续给予支持;如计划放弃课题或将课题负责人更改为其他课题组成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盖章)于311(星期一)前交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1办公室

 附件1: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2:2020-2021年度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名单.xls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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