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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批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院部:

根据《关于拨付2021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审批资金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1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院部复核、学校审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定我校文学院覃岑往等63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代偿金总额1438950元。其中,本科生23人,合计金额455950元;研究生40人,合计金额983000元,拨付资金将于近期发放至学生账户。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本科生)、仉老师(研究生)

联系电话:029-85310324(本科生)、029-85310349(研究生)

附件1: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本科生).xls

附件2: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名单(研究生).xls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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