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帮助我校陕西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办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陕教办〔202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来自陕西省的非公费师范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及研究生,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居住地均在陕西省。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在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申请贷款。
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2.我校非陕西籍在校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
三、申请贷款金额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6000元。
四、首贷学生预申请工作
2022年首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开展预申请工作。借款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预申请学生需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信息录入由县(区)资助中心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操作。
五、续贷学生申请工作
续贷学生有现场办理和远程办理两种形式。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150字以上),内容包括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客观真实,积极向上,通过资格审核后,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或在线上进行远程办理。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
注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要求,本年度续贷申请工作7月1日后开始。
六、时间安排
2022年7月--9月,在校生和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结合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还款指南,利用晚点名、班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让学生了解生源地贷款政策。
2.做好贷后诚信教育管理。各院部、研究中心(所)要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承担的后果,增强学生信用意识,督促借款学生及时还款、履约践诺。
3.提醒督促学生按时还款。明确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付息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贷款学生需在每年11月份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金额,12月20日前偿还本息。国家开发银行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详见附件。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2021版).pdf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pdf
附件3:云闪付小程序还款操作指南.docx
附件4: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docx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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