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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生宿舍园区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部):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宿舍园区管理,将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向宿舍园区有效延伸,结合我校目前宿舍分布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对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宿舍园区值班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值班工作内容

1.辅导员工作室值班。工作室值班执行园区统一管理,每周值班6天(详见附件1)。辅导员于值班当天18:30-22:30(周日20:30-22:30)进驻学生宿舍园区,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走访学生宿舍,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及学业就业指导等活动,关切学生反映的合理诉求并及时解决。原则上辅导员工作室在要求的工作时间内需有人员在位值班,不得缺席或空岗,因特殊原因暂时离岗的要张贴告示公布当日值班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及时向园区长和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当日值班人员进行报备。

2.宿舍园区夜值班。雁塔校区夜值班由各院部主管学生工作处级干部、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副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专职辅导员承担(详见附件2)。值班时间为每天22:30至次日7:00,主要负责监管园区内学生宿舍生活及卫生秩序,学生晚归及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并纠正,对所在园区突发事件进行迅速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宿舍园区稳定安全。

3.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巡查值班。每晚安排一名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干部、每周安排一名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处级干部走访联系辅导员园区值班室、夜值班室和学生宿舍园区,沟通工作、交流思想、解决困难、排查隐患、化解风险(详见附件3)。

二、值班工作保障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为每个辅导员园区工作室及夜值班室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辅导员园区工作室日常文化建设及运营开销;负责对辅导员夜值班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对办公设备及生活家具进行日常维护。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园区值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压实责任。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按照工作安排,落实一线工作规则,深入学生宿舍园区,对值班情况进行走访和督导,及时了解各学院(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回应解决。

2.协同合作,严格执行。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指定1名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处级干部担任园区学生工作组组长(简称园区长),具体负责指导规划各学生公寓园区的辅导员工作室和夜值班室值班工作。园区长应对所在园区相应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具体分工,各学院(部)学工干部要配合园区长开展工作,加强工作联动和协调,规范执行工作任务,做好值班记录,不留值班空档和工作死角。

3.科学管理,发挥实效。各学院(部)、园区长要加强对学生园区辅导员工作室和夜值班室的制度化管理及文化建设,提高值班室利用率,真正发挥值班室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触角延伸作用;同时,各学院(部)要有效管理所在园区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引导青年学生创建健康卫生、温馨和谐的宿舍环境,杜绝宿舍园区不文明行为和各种安全隐患。

4.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协助处理并向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记录值班日志。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联系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时浩翔 85310322


附件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辅导员工作室值班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两校区夜值班安排表.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巡查值班安排表.xlsx


党委学工部(武装部、学生处)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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