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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1     作者: xsc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3〕6号)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2014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我校2014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514名学生(名单见附件,名单由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生成)。

二、确认流程

1.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检查、修改并录入本人毕业信息和就业信息,不可空缺任何栏目,毕业生应提供个人有效的联系信息及其父母、同学等信息,确保毕业后一段时间内能联系到本人;

2.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升学的请填写本人研究生录取学校信息,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3.变更原因统一为“毕业离校、毕业就业或毕业升学”;

4.“联系人信息”请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好的大学同班同学信息;

5.“个人信息变更”录入并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

6.学生确认完毕后,在第一时间主动与生源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及时报告本人毕业信息;

7.毕业生网上信息确认工作须在6月19日前完成,未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的借款毕业生,学校将暂缓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8.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管理系统内统一复核所有毕业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毕业生,可选择通过登录页面下方“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重置密码或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2.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如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应及时与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程序为:学生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攻读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区)资助管理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由毕业生自付。

3.贷款毕业生由于发生休学等其他延迟学制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5.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通知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四、相关要求

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是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借款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完成的一项手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名学生按时确认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此项工作,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2014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xls

学生处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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