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师校发[2009]13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监督管理我校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进展,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决定对2012年学生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申请延期的各项目组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原则
以《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和《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为依据进行检查、评估。
二、中期检查的项目
2012年学生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延期项目名单(附件1)。
三、中期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内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项目的研究类别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研究论文、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中期检查意见。
形式:此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成员随机陈述和集体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个项目的答辩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其中项目汇报人陈述4分钟(使用PPT汇报),专家提问4分钟。汇报人应重点陈述项目研究的进展,项目的主要创新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申请追加经费的项目组需对追加经费的用途进行说明。科技发明类如需现场进行实物演示,应提前告知项目检查办公室(电话:029-85300965)实物的尺寸以及是否需要电源等其它辅助设施,其答辩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项目组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研究论文一篇或现阶段研究成果,如科技发明实物、调查报告、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论文等。(已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封皮、目录、正文,已录用论文需提交录稿通知复印件)。
3.以上材料统一用档案袋封装,将验收材料袋封皮(附件3)的信息填写完整并粘贴在袋面。
4.提交科研印记手册.
5.如项目负责人转专业或转学院,则按 “属地原则”向项目主持人现在所在单位的勤助科研指导小组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指导小组的管理。
6.如项目组已在中期检查中上交过材料则无须再次上交,只须填写汇总表(附件4)。若需对已交材料进行补充或修改,请及时与教育管理二科联系。
五、中期检查的时间安排
1.参加中期检查的各项目组须于12月11日18:00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至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指导小组(项目主持人如变动单位,按属地原则,由项目主持人现在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
2.各单位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指导小组收集、汇总本单位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并填报《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2日18: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二科(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五层518室),电子版发送至xsglb@snnu.edu.cn,逾期未报者,将按中期检查未通过处理。
3.12月中下旬,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单位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指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项目中期检查的任务要求,及时检查、督促本单位参与勤助科研项目研究的学生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中期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项目组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及时归纳总结勤助科研项目前期取得的研究成果,并指导、督促、审查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
3.对于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停止项目结余经费的继续发放,必要时还将追回研究经费。
4.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以在项目结项之前使用余下经费。
5.对于需要申请追加经费的项目组,需一并提交追加经费申请表(附件5),同时,追加经费不应超过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的50%。
6.对于没有通过2011年勤助科研结项检查的项目组,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审查,评审组将终止项目进行。必要时追回研究经费。
7.此次中期检查的结果将公布在学生处网站公告栏上,请各项目组成员在中期检查结束后及时查看。
学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2012年学生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延期项目名单.xls
附件2:
2012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doc
附件3:
验收材料袋封皮.doc
附件4:
2012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汇总表.doc
附件5:
2012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