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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处)召开《心理育人实施细则》《资助育人实施细则》意见征集会

发布日期:2020-03-30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9〕76号)精神,我部(处)牵头起草了《陕西师范大学心理育人实施细则》《陕西师范大学资助育人实施细则》。为促进两项实施细则尽快出台并落地执行,3月30日上午,我部(处)召开了心理育人、资助育人实施细则意见征集会。会议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副部(处)长蒋毓新主持。来自部分学院的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本科生辅导员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蒋毓新介绍了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内容及实施细则起草的背景、意义,并希望与会老师畅所欲言,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心理育人实施细则》《资助育人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保障措施、附则五章内容。针对《心理育人实施细则》,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曹宇巍建议强化心理健康课程任课教师队伍建设,组建心理育人工作研究小组,将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邹尚田建议加强学校与校外医疗机构定点合作,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干预和指导,畅通心理转介诊疗机制;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屈婉婷建议加强学校对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联络指导,加强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孙懿文建议加强各学院心理专干之间的工作交流和案例研讨。针对《资助育人实施细则》,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晔建议增加推进资助网络信息化建设内容,通过信息化建设助力精准资助;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党委副书记郝高建建议争取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广大校友等资源,形成社会捐赠合力,扩大学校社会类奖助学金总盘量;计算机科学学院辅导员陈应权建议增加“发展型”资助内容,彰显我校资助育人实效;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辅导员焦原磊建议将劳动教育与勤工助学工作相结合,发挥实践育人作用。

本次意见征集会上,与会人员对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会后,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继续牵头在征集、吸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陕西师范大学心理育人实施细则》《陕西师范大学资助育人实施细则》内容,并召开学校有关部门意见征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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